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原告:上海赖氏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河北华意制衣有限公司
关键词: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额支持 诉讼请求
涉案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8条,《商标法》第3条第1款、第57条第1项、2项、第59条第3款、第63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一审法院: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河北华间制衣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5326805号注册商标和第1331558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被告河北华意制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赔偿原告上海赖氏服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万元。
委托情况:
上海赖氏服饰有限公司就其与河北华意制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委托王现辉律师知识产权团队王现辉律师及聂丽敏律师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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